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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2023年初级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15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位于山东省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公立医院。院区汤河环绕,自然环境优美,是园林式医院。医院前身为中国煤矿工人临沂温泉疗养院,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始建于1955年,由原国家煤炭部投资建设,1998年由中央部属划归山东省管理,2003年更名为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隶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管理,2017年被核准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8年隶属山东省能源局管理。2021年12月更名为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转隶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2022年3月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核定为三级康复医院。医院致力打造以康复医学为特色,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全景图_看图王.jpg

医院占地近4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3亿元,开放床位1100张。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1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惠才卡”持有者、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中央文明办、国家卫健委“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抗疫特别人物1人;国家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先后有1人次荣记二等功、2人次荣记三等功。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先进,学科门类齐全,设有内、外、妇、儿、五官、麻醉、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肿瘤中心、血管瘤及脉管畸形、康复医学、临床药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等4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建有高标准配置的ICU、现代化百级层流手术室、数字一体化脊柱康复中心、PCR实验室等。拥有美国1.5T核磁共振、医用血管造影X线机、80排螺旋CT、高压氧舱等价值过亿元的千余台诊疗设备。拥有全国优质甲级汤头温泉,利用物理疗法、中医传统疗法、现代康复技术等治疗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病、皮肤病、脑卒中后遗症等。盐岩气溶胶疗法治疗尘肺病人数名列全国第一;智能蜡浴治疗系统填补国内空白;中医针推、康复医学、脊柱与关节外科、重症医学等学科居省内领先水平;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获批成为山东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学科。李丕宝、刘学键、赵宪荣等省内知名专家享誉齐鲁大地。医院所属临沂科技学校是山东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和省级规范化职业学校,开设护理、康复、影像、药学等专业。现有在校生近5000名,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9%以上。

新康复医疗大楼.jpg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沐浴改革春风砥砺前行,几十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一大批专家教授在医疗、教学、科研、保健等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医院现为中国煤矿尘肺病防治基金会定点医院、国家爱婴医院、省直医保定点医院、山东省直干部保健疗养定点医院、山东省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等,相继荣获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全国特色疗休养院、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2023年初级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开始了。本次参加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3月17日起报名,共招聘工作人员7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3月17日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3月17日。

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3年3月1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3年3月1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比照岗位要求的残疾人身体条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sdwqlyy.cn/)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 —3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省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平台(www.sdygzx.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查询。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3月17日11:00 —3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17日11:00 —3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4月4日9:00—4月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分为A类(综合类)、B类(医疗)、C类(药学)、D类(检验)、E类(中医)、F类(护理)、H类(预防)七个类别。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科:刘主任 朱老师

咨询电话:0539-2055015             

附件:岗位汇总表